标准解读 强化新能源场站网源协调助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场站自动发电控制和一次调频控制…
原标题:标准解读 强化新能源场站网源协调,助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场站自动发电控制和一次调频控制…
为了提升浙江省新能源场站的自动发电控制和一次调频控制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网浙江电科院牵头制定了《新能源场站自动发电控制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控制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并于近日正式获得批准发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两项标准为浙江省新能源场站提供了电力辅助服务和并网运行管理的重要技术是依据,对于促进新能源在浙江省的规模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两项标准详细规定了新能源场站有功功率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和一次调频控制系统的系统配置、系统交互、功能要求、技术方面的要求、通信要求和性能要求等,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其他新能源场站可参照执行。与其他标准不同的是,这两个团体标准对有功功率自动控制、一次调频控制的实时控制性能、计算周期、量测精度、频率及数据采集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使现场性能测试有据可依。
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底,我们国家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达4.6亿千瓦,同比增长28%,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21%。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1亿千瓦,同比增长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28.1%。在政策支持和装备制造水平提升的推动下,我们国家新能源行业保持了高速发展势头,预计到2025年底,我们国家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将达到十四五规划的11亿千瓦,其中风电规划装机达到5.4亿千瓦,光伏规划装机达到5.6千瓦。随着大容量新能源场站直接并入电网的增多,新能源在电网中所占比例逐步的提升,势必需要参与电网的有功功率控制和一次调频控制。然而目前对这两项控制功能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测试方法,这将对电力系统运行造成潜在风险。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印发的《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新能源场站应满足网源协调有关规定要求,具备一次调频能力;应具备有功功率调节能力,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管理系统,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信号。为此,由国网浙江电科院主导,联合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南自、南瑞继保等单位,编制了《新能源场站自动发电控制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控制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这两项标准具有针对性强、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已在浙江电网各统调、地调新能源场站实施,按照标准要求对场站有功功率自动控制、一次调频控制性能来测试和考核。目前,已完成全省40余个场站的实测与应用,并将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两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推动新能源场站的技术进步和规范管理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通过标准的实施,能大大的提升新能源场站的自动发电控制和一次调频控制效果,增强新能源场站与电网的协调性和互补性,促进新能源大规模消纳和优化配置,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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